佛山市石湾陶艺收藏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、宗旨 佛山市石湾陶艺收藏家协会是石湾陶瓷艺术品收藏鉴赏家、民间收藏家好人士以及石湾陶艺研究者的群众文化团体。宗旨为团结海内外爱好石湾陶艺的各界人士,加强对石湾陶艺历史与现状研究的学术交流,探讨石湾陶艺国际化的艺术趋势,提高广大爱好者的艺术鉴赏能力,大力推动石湾陶艺创作与研究的繁荣发展。 二、任务 1、增进会员友谊 2、交流陶艺信息 3、开展学术研讨 4、鉴定咨询服务 第二章 组织 一、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。职权包括: 1、修改协会章程 2、选举理事会 3、审议协会工作报告 4、通过重要议案 二、会员大会闭会期间,理事会为最高领导机构,其职责包括: 1、决定召开会员大会 2、审议会务工作计画 3、推荐协会艺术顾问、荣誉理事长、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4、审批新会员 5、其它事项 三、协会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持,协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后,由秘书长执行,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处理日常工作 四、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理事任期三年,届满后可连选连任 五、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,也可提前或延期召开;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,由理事长主持召开 第三章 会员 一、会员资格 凡热爱石湾陶艺,致力于石湾陶艺的鉴赏收藏或学术研究,承认本会章程,经会员推荐,由理事长审评、批准后可成为正式会员 二、会员权利和义务 1、在本协会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、在本协会工作中有建议、监督、质询、批评的权利 3、在协会成员陶艺厂家购买陶艺品有优先权和价格优惠权 4、研究论文、信息优行在会刊发表 5、免费获得赠阅的会刊 6、遵守国家法律,执行本协会决议 7、有退会自由,退会请交回会员证 第四章 经费 协会的经费由广东佛陶集团石湾美术陶瓷厂有限公司提供。不向会员收会费,但可接受会员的自愿捐助。 协会的开支每两年公布一次 第五章 协会的成立和终止 协会经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和领导机构后正式成立。 协会完成了它在一定阶段的任务,由会员提议并经会员大会通过,协会可宣告终止,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。 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章程的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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